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本;
二、負責集團公司(包括下屬公司)投資的建設項目招投標業務工作;包括招標投標控制價的編審,招標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招標文件、評標報告的擬定,并按綿陽市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中心交易程序組織招標投標;
三、負責集團公司(包括下屬公司)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方案策劃,競標談判,合同草擬,并按集團公司報批程序批準后簽訂和統一歸檔;
四、負責對中標候選人的資格、類似工程業績及相關人員資格、業績、社保等有嫌疑的,組織相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核查,并提請招投標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否決因虛假資料騙取中標的候選人;
五、負責集團公司(包括下屬公司)招投標項目的投資控制,監督和審核施工過程經濟簽證及主材、設備采購價格,初審工程竣工結算,并按程序報批后送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計結算;
六、協助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按程序調查處理招標投標糾紛,杜絕有異議的定標結果,做好招投標項目的跟蹤管理;
七、負責集團公司(包括下屬公司)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過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統一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