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在3月25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掛牌成立大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金融管理部門制定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規則的基本出發點。
“有一些基本的原則需要遵循。要堅持監管規則的公平性,不論金融機構還是互聯網企業,只要做相同的金融業務,監管的政策取向、業務規則和標準就應一致,不應對不同市場主體的監管標準寬嚴不一,引發監管套利?!迸斯俦硎?,(對互聯網金融)要實施穿透式監管,透過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表面形態看清業務實質,將資金來源、中間環節與最終投向穿透聯接起來,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甄別業務性質,根據業務功能和法律屬性明確監管規則。
潘功勝說,要實施功能監管,按照業務性質明確監管責任,堵塞監管漏洞,消除監管空白,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要嚴格執行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對資金賬戶及跨行清算實行透明化、集中化運作,確保金融管理部門對互聯網資金流動實現全方位監測。要建立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的制度及技術支持系統,采取有效措施識別客戶身份,主動監測并報告可疑交易。要借鑒商品市場反傾銷的做法,防范虧本銷售、交叉補貼、不良關聯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要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加強投資者教育和消費者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