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國務院批復同意了《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擇機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進一步完善“滬港通”試點,適時啟動“深港通”試點。據媒體報道,在國務院明確批復將擇機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后,相關部門的準備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管理辦法將很快發布,首批試點QDII2的城市共有六個,分別為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深圳和溫州。居住在試點城市年滿18歲的境內個人,只要個人金融凈資產最近3個月日均余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通過境外投資和風險能力測試、無重大不良記錄且沒有經司法裁決未償還債務者,可以申請QDII2。符合條件的個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居住證、凈資產不低于100萬人民幣的核定材料;簽署開戶申請書、境外投資資金合法性承諾函和投資風險自擔承諾函等材料通過銀行審核后,可以開通境外直投專戶,含1個人民幣專戶和1個外匯專戶,用于辦理境外投資資金收付、結售匯業務。境外投資領域共包含三大塊:一是境外金融類投資,含股票、債券、基金、保險、外匯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實業投資,含綠地投資、并購投資、聯合投資等,按相關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備案或核準后辦理;三是境外不動產投資,含購房等,須審核證明材料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