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國資改革的大幕逐漸拉開,以上海國資為代表的多項改革措施令人眼前一亮。其中,PE等投資機構的積極參與符合國資國企改革的戰略思路,是一種值得倡導的有益模式。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將“混合所有制”提到了戰略高度。未來發展混合所有制,就是要建立股份制基礎上的現代公司制度,通過股權投資、證券市場來實現國有企業向社會化、公眾化的股份公司轉化。從國有獨資到一股獨大,再到最終建立現代公司制度的改革思路,根本上對國資改革中要把國企簡單私有化做法的否定,是尊重中國國情的正確改革方法論。
在體現市場經濟絕對控制地位的基礎上,在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未來的國企改革必將逐步轉移到國資改革的軌道上。
國資改革的關鍵是要在現有的眾多基礎產業領域中,通過陽光透明的掛牌制度進一步壓縮國有持股比例,并最終在轉讓過程中通過股份制改組、上市,在流動性的前提下,吸引更多民間投資參與到國資改革的進程。
基于此,可以認為PE參與國企投資盛宴,主要提供了三個方面的戰略機遇:
第一,國企的產業優勢能夠為PE參與企業投資上市提供有力支撐。無論是110多家央企,還是眾多地方國企,其多數都在相關產業中占據著“地利”的優勢,熟悉本產業上下游,在對未來擬投資目標企業的篩選和研判上風險相對更低,故其能在企業改制及上市進程中形成良好的上市概念,例如電信、石化等;
第二,國企改革的內在邏輯決定了PE更適合成為其合作伙伴。當前的國企改革是要在基礎產業領域中通過壓縮較高的國有持股比例來實現股權多元化,而絕非像前蘇聯、東歐國家那樣將國企全盤私有化,完全放棄國有股權。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要想僅通過吸收民間資金和外資加速混合所有制的發展并形成現代公司制度,PE/VC這樣的投資機構在很大程度上會更適合成為國資國企改革過程中尋找的投資人;
第三,PE的投資特點有利于國企建立股份制基礎上的現代公司制度。打個比方,PE本身“結婚”的目的在于“離婚”,投資的目的在于從流動性中,通過股票的買賣差價獲得利潤。因此,“3W”原則,即Where在哪兒(退出),When(退出)時間,What何種方式(退出),是PE等投資機構首先考慮的決策因素。對國企改革來說,這種投資模式正是“天賜良緣”,既與混合所有制發展的方向契合,同時又有利于國有資本的做大做強和保值增值。
此外,目前有PE成立專門針對國企改制的基金也是恰逢其時。針對國企改制中的眾多科研院所,他們都是中國相關行業的龍頭,長期依靠國家財政補貼吃現成飯。今后為適應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他們的創新如果能夠與PE相結合,一方面PE能夠幫助科研院所解決最困難的資本運作和公司治理問題,另一方面也極有可能會出現例如高鐵、特高壓電網等舉世矚目的科技新成果。
綜合分析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中國要進一步深化國資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特點,PE在下一輪國資改革中積極參股戰略重要領域,與國有企業形成良好的互補關系并等待時機上市、退出,將會成為這一時期國資改革和PE選擇投資方向的一種重要形態。同時,這也是近期社會所關注到的以弘毅為代表的PE積極參股央企和地方國企越來越頻繁的原因之一。